一、初次备案登记 1.阅读了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2.上网登记 按此直达。 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所有栏目内容,并确保所填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的条款。 填写完毕,打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在背面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上述已经签字及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二、办理变更手续 1.下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空白表格,并据实填写内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在背面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由备案登记机关签发的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本; (2)上述由企业打印并签字及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我局承办科室:对外贸易发展科,联系电话:3828947,地址:黄山西路10号三楼。
下载: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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