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第106届广交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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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6 17:57 文章来源:芜湖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参展企业:
第106届广交会将于10月15日—11月4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A、B、C区分三期举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届重要变化
1.本届广交会撤换展时间由4天缩短为3天。
2.根据商务部外贸司第106届广交会全国筹备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广交会筹备工作的正常进行,从第106届广交会起建立并实行展位预订款制度,每个展位预收款标准为2000元/个。
二、各期时间安排
10月15日—19日,第一期,以机电产品为主。
10月20日—22日,第一、二期之间的换展期。
10月23日—27日,第二期,以日用消费品及礼品为主。
10月28日—10月30日,第二、三期之间的换展期。
10月31日—11月4日,第三期,以纺织服装、箱包及文体用品、医药保健及医疗用品、食品及土特产品等为主。
每期对外洽谈时间均为9:30—18:00。
三、参展企业应按时完成的准备工作。
(一)9月14日前:
报送《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附件四),食品土畜馆的参展企业还需报《第106届广交会食品土畜馆地毯展区维护展馆秩序责任书》(附件五)。
若时间仓促,可先行传真,《责任书》正本于20日前送到。
(二)9月15日前:
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申请材料
(三)9月20日前:
1.(预计18号之后)通过广交会“易捷通”系统输入展位负责人姓名,并将摊位号告知我局贸发科。
2.填报《2009秋交会参展人员名单》(附件一)及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材料。
3.填报《第106届广交会成交指标统计表》(附件二)。
4.填报《第106届广交会产品参展情况表》(附件三)。
(四)9月25日前
1.自带汽车的企业提交《车辆出入证》的申报资料。
2.需要集中运输展样品的企业,直接向承运公司提交《展品交接清单》。
四、证件办理的注意事项
(一)参展证及布展证的办理规定(9月20日前交材料)
1.广交会自第104届始启用了IC卡办证系统,已办IC卡的如无变化,请自行携带IC卡参展商证原件,只需在《2009秋交会参展人员名单表》上填写IC卡号,如18001200xxxxxx。
2.如IC参展商证原件已遗失,请参展人员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我局,并按新办证程序申领参展商证。
3.新办证人员请填写《2009秋交会参展人员名单表》并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及近期大1寸蓝底彩照1张。
身份证复印件必须能够清楚辨认出人像和字迹,同时要按照原样大小剪好以方便扫描。如身份证非我省公安部门颁发,须由企业提供书面担保,由省商务厅审批后才可办理。
4.办理布展证的要求与参展商证相同。布展证每天20元,请注明起止日期和天数。
5.照片和身份证可以用扫描件,分辨率为100dpi,照片中头像占相片的三分之二。
按照大会证件管理办法,新办及更换IC卡证件的参展代表收取50元工本费和200元手续费。
此外,省厅规定,参展代表没有住宿我省交易团统一安排的宾馆,按照100元/人/期有偿收取办证、交通等服务费。
(二)车辆出入证的办理规定(9月25日前交材料)
1.提供机动车的行驶证正副页复印件、驾驶员的驾驶证正副页复印件及驾驶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定要清晰,必须能清楚辨认出车牌号码和吨位数),以上三证必须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注明展区及展位号。
3.注明筹展、撤展和进馆时间。
4.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手机号码(该手机必须在广交会期间开通)。
五、进口展区情况
本届进口展区设在第一期展馆B区9.3、10.3号展厅,设9个产品区: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食品及农产品、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
(一)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申请资格
采购商为与进口展区产品对口的有采购需求的进口业务自营或代理企业、政府部门或机构。具体申请资格条件如下:
1.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企业单位或合法登记的非企业单位。
2.所需进口的产品符合进口展区设置的产品范围。
3.采购商对进口产品具有决策权或建议权。
4.非企业单位须具有两年内的进口产品采购预算。
对符合上述标准的招商对象(进口业务自营或代理企业、政府部门或机构),按进口产品对口程度与进口额大小予以优先安排。
(二)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件办理(9月15日前交材料)
已办理第104届或第105届广交会进口展区采购商证的国内采购商,本届广交会如需继续与会,须将旧证归还。如未能归还旧证,将视为丢失证件,由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我局,经广交会证件服务中心领导审批方可领取新证。
进口采购商办证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附件六)。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大1寸蓝底彩照一张。
办理新证时每证收取手续费200元和工本费50元。
六、住宿
省商务厅文件要求本届参展人员仍实行集中住宿,根据省厅驻广州办事处统一安排,我市交易团本届统一入住广安大厦(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28号;总机:020-83802999;传真:83819968;邮编:510060)。
七、各参展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参展企业要高度重视参展工作,精心组织,抢抓机遇,充分利用广交会结交新客户,开拓新市场,努力扩大进出口成交。各参展企业请填妥《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食品土畜馆的参展企业还需填写《第106届广交会食品土畜馆地毯展区维护展馆秩序责任书》,于9月14日前报至我局贸发科。
八、做好对外宣传和在线广交会参展工作
各参展单位要充分利用106届广交会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知名度,促进对外成交。可精心准备宣传资料,在《广交会参展商名录大全》、《广交会会刊》等广交会重要传媒上刊登,以及利用互联网推介企业形象和出口商品。
作为深化广交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商务部要求广交会各参展企业必须参加“在线广交会”。根据以往的做法,每家企业的摊位费中均已包括了在线广交会费用,因此各参展企业要做好在线广交会的参展工作,具体申办情况请尽快参考上届《关于做好第105届“在线广交会”参展工作的通知》(http://www.ahbofcom.gov.cn/Item.asp?ArticleID=dm2ikb2009321101948)。
九、优化展品结构,提升布展水平
各参展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贯彻以质取胜战略,不断提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质量及系列化产品在展品中的比重,突出精品、名品、新品。要提高展位布展水平,强化展示效果,突出产品形象,促进出口成交。为加强对本届广交会的商品市场行情调研,各参展企业请于9月20日前将《第106届广交会产品参展情况表》(附件三)填妥报至我局贸发科。
十、认真做好出口成交准备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参会
各参展企业要认真制订成交方案,拟定成交指标,备足货单,采取灵活措施,积极扩大成交。各参展企业请于9月20日前将《第106届广交会成交指标统计表》(附件二)填妥报至我局贸发科。
各参展企业要选派外语精、业务熟的骨干赴会,特别要选派责任心强、有能力、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或兼职摊位负责人。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爆、防疫、安全、保密、外事纪律等教育,严格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
各参展单位要加强交易会期间商标和专利的管理工作,强化商标、专利意识,同时要准备好有权展出商标专利产品的依据材料,自行将《广交会商标、专利、版权备案清单》(附件八)填妥后带到交易会上,以备大会检查。对违反广交会展品管理规定,发生商标、专利侵权行为的单位,大会及我省交易团都将严肃处理。
十一、做好展品运输工作
经省商务厅研究,本届广交会我省交易团由安徽国际货物运输公司负责第一期展样品的运输工作,安徽省顺达国际货运公司负责第二期和第三期展样品的运输工作。需托运展样品的企业请尽快查看《关于做好第106届广交会展品运输工作的通知》(http://www.ahbofcom.gov.cn/Item.asp?ArticleID=gaepf3200991083834)。
十二、加强卫生安全管理
根据大会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各参展单位要在会前、会中做好各项卫生保障工作,参展企业应准备适用的防治药品,防患于未然,并根据当前形势,充分做好甲流的疫防工作。
十三、具体费用待省厅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我局贸发科联系,地址:黄山西路10号三楼,联系人:蒋家东,电话:3828947,传真:3828718。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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