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报送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相关信息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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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0 20:03 文章来源:芜湖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各县、区商务(商旅)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资一局、长江大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对于转变贸易发展方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就业,实现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09年1月15日下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批复同意商务部会同有关部委共同制定的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批准合肥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并在20个试点城市实行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措施,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2月1日,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南京召开的服务外包工作座谈会上再次指出,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发展服务外包对当前保增长,促进就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为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我省已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09〕9号),给予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政策支持。安徽省商务厅已将服务外包列为2009年重点工作之一,并将在调研全省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的基础上,提出全省服务外包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现请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请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从事信息、数据、软件、动漫、游戏、人力资源服务、财会服务、客户服务、金融服务、物流、采购、技术研发等行业,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填写“服务外包企业信息表”;组织从事上述行业相关培训的机构填写“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信息表”,于3月31日前传真至我局,同时发送电子文件至dudiaohanqiu@sohu.com邮箱。
由于服务外包在我市才刚刚起步,产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为便于我们把握全市服务外包产业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扶持企业和培训机构做大做强,请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省商务厅将根据报送的情况,对符合省政府皖政办〔2009〕9号文政策的企业和项目安排资金支持。
联系人:马岭莺;电话:0553-3828427;传真:0553-3828718。
特此通知
附件:1. 服务外包企业信息表
2. 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信息表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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